

浙江女子小张新婚不久,多次向父母讨要丈夫给的18万彩礼。父母称新影宝,小张登记结婚不久就索要彩礼,辱骂自己并损毁家庭财物。小张诉至法院,法院判了。有网友感慨道:人家都是女婿要彩礼,哪有女儿告父母的?父母辛辛苦苦养了一只白眼狼!

2020年6月,小张经人介绍与小林定亲,她父母共收了小林家聘金18万元。2个多月后,小张与小林登记结婚,婚后生了一千金。
因为小林家里经济状况不是很好,为了能够生活得宽松一些,小张多次向父母提及彩礼一事,希望能够将其返还给林家。

两人结婚时,小张父母并没有给陪嫁物品。更让小张恼火的是,在自己怀孕待产躺在病床上等着钱手术时,自己的父母也不肯返还彩礼。
一怒之下,小张将父母诉至法院,要求其返还18万元彩礼。

而小张的父母也是一肚子的委屈。他们承认,确实收了林家18万元。可是,这笔彩礼就是结婚前亲家送给自己的,而非是给女儿的。
关于为何没有为小张置办婚宴和嫁妆,他们也有自己的说法。
小张父母说,当时林家择定的婚期并非良辰吉日,所以需要改期。他们本来向在这期间给回几万元,以补贴女儿和女婿家用。可是林家再也没有提及婚宴的事,这才耽误至今。

其实,父母在小张困难时并非是冷眼相关,也给过部分生活费和发过生育红包(8800元)。
最终新影宝,法院判决小张父母需要返还女儿10万元。

判决公布后,立刻引发网友热议。
有网友认为:干得漂亮,这姑娘是真能一起过日子的,彩礼这种陋习,被一些父母当成了生意,卖了女儿还换钱,不顾女儿婚后家庭经济是否因此拮据。
也有网友认为:父母养你那么大,白养了?嫁出去你都没孝敬父母,还要倒贴男方, 以后也不会孝顺父母 。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,这句话有时候也没错。不应该起诉父母还回彩礼,太不孝了。
还有网友认为:怪不得很多地方称女孩子为赔钱货!父母养你一场的目的是什么?所以尽量不要生孩子,白眼狼太多,耽误了自己奉养父母,耽误自己吃喝玩乐,还要辛辛苦苦地养这些白狼。

那么,从法律角度如何评价此事呢?
1、男方给的彩礼如何定性?
法院援引共同财产的规定,将彩礼定性为以婚姻为目的的特定给付,故而认定其属于女方家庭共有财产。
这一突破性认定颠覆了传统上彩礼即赠予的认知,其法律逻辑在于:彩礼与婚姻缔结存在直接因果关系;支付对象虽为女方父母,但实际受益包含新婚夫妇;现代彩礼已从感恩仪式转变为新家启动资金。
2、法院分家析产的裁判智慧
法院在协商不成时采用共有财产分割原则,既可以避免机械判决全额返还激化矛盾,又能防止父母独占彩礼显失公平。
本案10万元返还比例(55.6%)的裁量体现三重考量:扣除已支付的8800元生育红包;平衡父母未履行婚俗义务的过错;尊重传统习俗。

3、什么情况下男方可以要回彩礼?
根据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》,男方在以下三种法定情形下可以要求女方返还彩礼:
(1)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:未完成法律婚姻登记手续,彩礼给付的目的未实现。例如,江苏某案中男方支付18.8万元彩礼后分手,法院判决女方返还部分礼金。
(2)虽然已经登记但未共同生活:登记领证,但未实际共同生活,婚姻关系缺乏实质内容的支撑。如浙江台州案例中,夫妻登记后分居,法院支持返还彩礼。
(3)给付致生活困难:因支付彩礼导致男方家庭陷入经济困境(需以离婚为前提)。本案中,并非男方起诉而是女儿起诉,所以有其特殊之处。

这起案件撕开了中国式家庭最隐秘的伤口:当亲情遇上金钱,我们是否都成了精致的利己主义者?法院的折中判决看似平息了纠纷,却无法缝合被彩礼割裂的亲情纽带。要真正解决问题,或许需要一场从法律到观念的系统性变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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